這次分享教會七個基本要素第四個 – 全民參與 Participation
「於門徒群體中,努力落實「信徒皆祭司」這信念,致力打破「聖職人員」和「平信徒」二分的觀念。
讓所有信徒認識「整全事奉觀」–所有信徒皆蒙主呼召為主作工。
所有工作若為主而作都是事奉,無分聖俗。不只是堂會牧養、服事工作才是服事,
每日在家庭、學校、工作崗位或社會中做好本份、貢獻社會也是信徒對上帝所獻上的最美祭物。」
(https://www.ccn.org.hk/七個教會要素)
祭司?
在舊約時代,祭司是由上帝所揀選和分別出來的人,成上帝與人的中間人。
他們的職責包括提百姓獻上祭物,只有大祭司可以進入至聖所,為百姓代求;
他們亦要教導百姓如何遵守上帝的律法,和帶領百姓一同聚集、守節。
律法所定,所有祭司都必須是亞倫的子孫,其他會幕工作只可由利未人進行,一般百姓不可參與。
到了新約,神以主耶穌為永恆的大祭司及祭牲在十字架上一次獻上,完全了救贖工作!
幔子的裂開表明上帝與人之間的阻隔已被打破,所有信徒都可透過耶穌基督直接與上帝相交,
而每個信徒因著主耶穌的救恩皆成為祭司 — 成為神與世人之間的橋樑。
「不過,你們是被揀選的一族,是君尊的祭司,是神聖的國度,是屬神的子民,
要使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。」(彼前2:9)
過去「君尊的祭司,是神聖的國度,是屬神的子民」只指被神揀選的以色列人(出19:5-6)
今日,彼得表示信主的人也成為被揀選的一族,是君尊的祭司。
在新約教會中,不分聖職,所有信徒也可以把人帶到上帝面前,或把上帝的話和恩典與世人分享。
其實在初期教會中,聚會主要在信徒家中進行,並沒有必定要有聖職人員帶領,各人以恩賜由聖靈帶動彼此服侍。
(「聖職」的出現要去到第四世紀,基督教成為了國教後才出現… 直到宗教改革中,「信徒皆祭司」才再一次被提出… )
信徒皆祭司
1. 每個信徒認定自己是被主呼召成為祭司
每個信徒都可作上帝與世人的中間人,這不只是「牧者」的位份,更不應有「世俗二分」。
所有信徒都應是自己如同蒙召全職事奉的傳道人一樣,有上帝呼召我們投身的工作,和有上帝交託給我們要完成的使命。
每個信徒都能帶著主所賜的權柄關懷和牧養人,為人代禱,把人的需要帶到上帝面前,上帝必定垂聽。
另一方面,每個信徒都能把上帝的話語和應許,跟其他人分享;而事奉的地點也不限於教堂中,而是神派我們去的任何一個地方。
2. 所有信徒都應該有其所屬的小組或團契,以此成為彼此服侍的基地
每個信徒都可以參與牧養、關懷、佈道、外展、社區服事和宣教等工作,全民皆兵。
所有信徒都能率領其他人一同敬拜主,一同獻上感恩的祭。
3. 所有信徒都能研讀、認識和傳講上帝的道
除了崇拜聆聽主道之外,隨著神學教育愈來愈普及,信徒可透過參與不同的聖經研究等課程,
增加對神話語的認識,並在信徒間彼此分享,鼓勵更多信徒按其教導恩賜分享聖經。
(部分內容參考<不做堂會奴隸,成為基督身體>一書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