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靈降臨後第十六主日(9月13日)

今個星期是聖靈降臨後第十六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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讓我們在這星期中,找些時間默想以下經文:
【詩篇經文】詩103:1-13
【舊約經文】創50:15-21
【新約經文】羅14:1-12
【福音經文】太18:21-35

默想時刻

今天的福音經文出自《馬太福音》第十八章,談論的是饒恕的信息。

平時我們往往將焦點放在彼得問耶穌的那句話:「主啊,我弟兄得罪我,我當饒恕他幾次呢?七次可以嗎?」耶穌卻回答他說:「我對你說,不是到七次,乃是到七十個七次。」我們聽了常常會在字面上計算:難道真的要饒恕四百九十次才可以嗎?

然而,耶穌隨後所講的比喻才是核心所在。祂說,天國就好像一個君王要和他的僕人算賬。「算賬」一詞,在原文裡並不單指計算賺賠了多少錢,而是清算彼此之間的借貸與債務關係。

開始清算的時候,有人帶了一個欠了一萬他連得銀子的僕人前來。試想一下,聖經在其他地方提過五千他連得,我們以往也計算過:一千他連得就相當於二十幾年的工資總和,而一萬他連得則是兩百多年的工資!一個人哪有一兩百歲的壽命呢?這筆龐大的數額意味著,他傾盡一生也絕不可能還清這筆債,就算把自己賣為奴隸也於事無補。因為他實在沒有任何資產可以償還,主人便下令要將他、他的妻子兒女,以及他一切所有的都賣了來償還。但事實上,即便如此也遠遠不夠還清,因為這筆債務實在太過龐大了。

那僕人便俯伏叩拜主人,哀求說:「寬容我吧!我將來都要還清。」其實他說的這句話毫無實質意義,因為他根本無力履行償還兩百多年薪資的諾言,這只是他在絕望中苦苦央求主人放過他的一種說法,意思是:「求你憐憫我、寬容我吧,我這輩子定會盡力還你。」

那僕人的主人動了慈心,就釋放了他,並且免了他的債——主人不是要他分期償還,而是直接免去了他那相當於兩百多年薪資的債務!

然而,這僕人出來後,遇見了一位欠他一百個銀幣的同伴。一百個銀幣是多少錢呢?聖經中一個銀幣約等於一天的工資,一百個銀幣大約就是三個多月的工資。這僕人竟上前揪住同伴,扼住他的喉嚨說:「把你所欠的還我!」

他的同伴便俯伏哀求他——這個動作與神態,與他在第二十六節向主人哀求時一模一樣——同伴說:「寬容我吧,我將來都會還你。」欠三個月薪資的人,確實是有能力償還的,這與欠兩百多年債務的情況完全不能相提並論。

可是,這個剛蒙恩典的僕人卻堅決不肯,絲毫不存任何同情心,反而把同伴押下監裡,直到他還清所有的債。或許有人會疑惑,下監如何能還債?在當時的背景下,下監後可能需要在牢裡服勞役做工,賺取微薄的報酬來抵債;或者以監禁的年日來抵償,直到債務與刑期相抵結清為止。

其他同伴看見這件事,都感到非常悲憤與難過。這種悲憤大概是出於不解:「何至於此呢?」同伴欠的不過是三個月的工資,並非無力償還,而他卻如此絕情、毫無憐恤。於是,同伴們便把這一切毫無保留地告訴了主人。

主人得知後大怒,把他叫來,對他說:「你這惡奴才!你央求我,我就免了你一切的債;你難道不應當憐憫你的同伴,像我憐憫你一樣嗎?」隨後主人大怒,將他交給掌刑的人,直到他還清所有的債務——而這意味著,他此生恐怕再也無法從牢獄中走出來了。

最後,耶穌作了一個總結:「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,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。」

我們很少看見耶穌在談及祂的饒恕與救恩時,會帶著如此明確的「前提條件」。但在這裡,主講得非常清楚。在經文的記載中,除了「饒恕」之外,另一個帶著嚴肅條件的教導就是「認主」——若我們在人面前不認耶穌,天父在天上也不認我們。唯有這兩件事,神給予了如此強烈的條件性要求:認主,以及饒恕。

對此我們必須有清醒的認識。有時我們可能會這樣想:「老闆家財萬貫,他不向我追究這筆債,對他來說不過是小事,是他自己要做大好人罷了;但我可沒有他那麼有錢,那三個月的工資是真金白銀,我要討回自己應得的,難道不行嗎?」

當我們用這樣的角度去思考時,往往流露出一種「理所當然」的心態,認為別人有錢就理應寬免我。但請不要忘記,主人對他不只是寬限,而是完全免去了他那一生都無法承受的巨債,這遠遠超出了他所能回報的範疇。可是,這個人心中卻沒有半點感恩之情。他未曾體會到「自己竟得著了如此莫大的饒恕與恩典,所以我也當以此心境去善待、體諒那些有需要的人」。

他心中完全沒有這份感恩與同理,這正是耶穌感到憤怒的原因。你本身是一個蒙了極大赦免的人,卻不肯寬容放過身邊的人。當他不願意饒恕時,主人也就不再饒恕他;而他所要承擔的代價,將是他根本無法承受的。

那麼,我們又是如何的呢?

饒恕,包含了不再與人斤斤計較。我們能夠饒恕人,絕不是因為我們自己有多麼寬宏大量,而是因為耶穌先饒恕了我們。若非蒙受了基督的深恩厚愛,憑我們自己的肉體與心胸,根本無法真正饒恕傷害我們的人。

回過頭來默想,耶穌向我們要求的究竟是什麼?並不是祂認為我們本性有多偉大、多豁達,所以能夠輕易饒恕他人、不與人計較;而是因為我們本是罪大惡極的罪人,我們深知自己的本相與軟弱,但耶穌依然如此無條件地赦免了我們。既然身邊的人與我們同樣有著罪性的軟弱,我們又有何資格憑著自己去苛責、同別人計較呢?

當然,當有人得罪我們時,我們心中確實會感到無比難受、痛苦與不快。饒恕從來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但耶穌在此勉勵我們的是:因著祂已赦免了本屬罪惡過犯的我們,我們能否也靠著祂的恩典,放下心中的計較?

在這裡,耶穌所說的並非哀求,而是帶著嚴肅條件的吩咐。我們若渴望蒙耶穌的憐憫與饒恕,我們也當學習去饒恕身邊的人。

弟兄姊妹,你是否願意倚靠耶穌的愛與大能,跨出這實踐饒恕的第一步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