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個星期是顯現期第二主日
節期顏色:綠色
讓我們在這星期中,找些時間默想以下經文:
【詩篇經文】詩40:1-11
【舊約經文】賽49:1-7
【新約經文】林前1:1-9
【福音經文】約1:29-42
默想時刻
今次的詩篇經文提到一個很重要的事實:
「祭物和禮物,你不喜愛,你已經開通我的耳朵;
燔祭和贖罪祭非你所要。」
那時我說:「看哪,我來了!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。
我的神啊,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,你的律法在我心裏。」(詩40:6-8)
這是其中一個基督教與其他宗教(特別是華人)的分別。
人活在世上,只感到有條件的愛,甚至就算是父母,也有不少要按你的表現再決定你可以接受到的愛。
我們總覺得世上「沒有免費午餐」,要得到好的東西,一定要有所付出。
因此,就算是宗教,也不例外
你去拜黃大仙、觀音等等,為表誠意,三牲酒禮不可缺,最少都帶支香,添些香油… 然後求你所求的,事就成了。
萬一真的「得嘗所願」,就記得要去「還神」…
這是甚麼? 其實你想以你的東西行賄。賄賂一個神,希望祂可以因你所獻給祂的而保祐你。因為你會覺得:「雞脾打人牙骹軟呀,要人幫你你都要有d表現呀」
最後「唔靈」,你不會覺得是個神不能,只會覺得是自己不夠「誠意」,下次可能要準備多隻雞…
但今日的經文告訴我們 – 我們所信的神不在乎我們所獻的禮物-如果我們沒有開耳朵聽祂的話。即是:祂重視我們與祂的關係,多於我們獻上甚麼東西。
其實也不是很難想像的。神看我們如同他的愛人,作為一個愛人,有愛在二人中間是最重要的。
一對戀人,如果一方已不愛,如果送禮只是責任,送再多的禮物也不會令對方心動。
「愛情,眾水不能熄滅,江河也不能淹沒。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,就全被藐視。」(雅歌8:7)
神對我們的愛,就是這樣。
我們所信的神,是創天造地的神,一切都屬祂的,祂沒有任何缺乏。祂最重視的,從來都是祂與我們的關係。
我們如何與祂建立好的關係呢? 祂的旨意已在聖經寫明了,你願意看嘛?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