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個星期是顯現期第五主日
節期顏色:綠色
讓我們在這星期中,找些時間默想以下經文:
【詩篇經文】詩112:1-9
【舊約經文】賽58:1-9上
【新約經文】林前2:1-12
【福音經文】太5:13-20
默想時刻
這樣的人你會怎樣評價:
天天尋求神,樂意明白神的道,律例典章都成了國家的法律,向神求問公義的判詞,喜悅親近神;又願意禁食禱告、刻苦己心 …
你會覺得他是一個很敬虔的人吧~
事實上 , 以賽亞這時代的人也是這樣想自己。
只是,神在這時候叫先知向百姓「宣告他們的過犯」
「看哪,你們禁食的時候仍追求私利,剝削為你們做苦工的人。
看哪,你們禁食,卻起紛爭興訟,以兇惡的拳頭打人。」
神直指以色列人只有宗教的行為,而沒有真的讓神的價值觀改變自己。
他們的宗教行為只為神的悅納、他們的禱告可蒙垂聽及應允,
到頭來,與獻上三牲酒禮去討心一個神求平安是沒有分別的,
他們把耶和華當成偶像一樣敬拜。
這樣的宗教行為使神感到想吐,因為他們越是以刻苦己心的方式去敬拜,只是令人覺得這個神是喜歡人受苦的,要這樣神才會聽他…
神盼望的,是我們與祂真實的關係,真實的關係會帶來真的生命改變,
上星期我們提過神的兩大特點 :公義和憐憫。
神在這裡向以色列人說:你們禁食的時候仍追求私利,剝削為你們做苦工的人。
為私利剝削人就是不公義的行為,也沒有以憐憫的心去對待倣苦工的人;
你們禁食,卻起紛爭興訟,以兇惡的拳頭打人,這也是沒有憐憫人的行為。
這樣有宗教的行為卻沒有生命的改變,是神不接受的。
神要的是甚麼?
「 我所要的禁食,豈不是要你鬆開兇惡的繩,解開軛上的索,使被欺壓的得自由,折斷一切的軛嗎?豈不是要你把食物分給飢餓的人,將流浪的窮人接到家中,見赤身的給他衣服遮體,而不隱藏自己避開你的骨肉嗎?」
神願意見祂的百姓能看到人的需要 — 使被捆綁的人可得釋放、被欺壓的人得拯救、窮人得人照顧其需要、貧困人得人幫助而不致因欠債而下到監中。
因為神正正要幫助這些人,而當人這樣就,就是神的「同工」了~
今天,我們都受同一個呼籲:
「於是王要向他右邊的說:『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,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。因為我餓了,你們給我吃;渴了,你們給我喝;我流浪在外,你們留我住;赤身露體,你們給我穿;我病了,你們看顧我;我在監獄裏,你們來看我。』
義人就回答:『主啊,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,給你吃;渴了,給你喝?甚麼時候見你流浪在外,留你住;或是赤身露體,給你穿?又甚麼時候見你病了,或是在監獄裏,來看你呢?』王回答他們說:『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些事你們做在我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,就是做在我身上了。」
有人或說: 神的要求實在太高了~ 我連要不要去做宗教行為都有掙扎,還要把生命交出來嘛?
神從來沒有覺得我們可以靠自己做到,祂已賜下聖靈在信的人生命中作提醒和更新的工作,只要我們願意與聖靈同工就行了。
你願意嘛?

